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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淮河早報,、淮南網(wǎng)記者在潘集區(qū)黃山路上看到,一名家長帶著一個七八歲的孩子在馬路中央翻越護欄,,女子已“成功”翻越,,而孩子則在護欄的另一側(cè),其伸出手臂,,試圖將孩子抱起越過護欄,。
都說家長是孩子的榜樣,帶孩子翻越護欄等于讓孩子漠視自己的人身安全,,身為父母,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會被孩子看在眼里,。因此,,作為父母一定要先遵守交通規(guī)則,為孩子做個好榜樣,。(記者 馬南南)
(責編:湯寧 初審:孫繼奎 終審:沈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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