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潘集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汪某高為首的非法采砂惡勢力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汪某高等23名被告人涉及非法采礦罪、行賄罪,、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四項罪名,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1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名被告人被單處罰金,首要分子汪某高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15萬元,。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24名被告因非法采砂等行為被判決承擔淮河生態(tài)修復費用444萬元,非法采砂的共同被告汪某高等人按一定比例在各自所參與的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幫助非法采砂人員逃避處罰的被告陳某,、汪某按一定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該集團私挖濫采淮河河砂的犯罪過程中,,采取跟蹤,、監(jiān)視執(zhí)法船只和車輛,以及撞擊執(zhí)行公務船等方式抗拒執(zhí)法,;該集團長期非法采砂行為造成沿淮百姓的土地坍塌,、流失,家庭收入減少,,百姓對此深惡痛絕,。同時,也直接導致淮河流域淮南段部分河岸塌陷,、河道損壞等嚴重后果,,對淮河沿岸生態(tài)及環(huán)境造成嚴重損害,,社會影響較為惡劣。(記者 劉銀昌 通訊員 楊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