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大通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六項罪名對胡玉等12人涉黑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是市級掛牌督辦的涉黑案件,,也是該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辦理的首例校園“套路貸”黑社會犯罪案件。
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以海闊金融公司名義實施非法放貸,,攫取高額經濟利益。通過讓借款人簽訂雙倍甚至更高金額的借條等,,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通過轉賬形式制造交易流水,強迫借款人簽訂虛假借條,、收條,,以“續(xù)期費”、“逾期費”等名義從借款人處收取高額費用,。為索取非法債務,,胡玉等人持虛假借條上門索債,采用言語威脅,、糾纏,、滋擾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償還非法債務,并對借款人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嚴重擾亂借款人及周邊群眾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壞村居環(huán)境,,造成周邊群眾恐慌,社會影響惡劣,。
為擴大放貸范圍,,胡玉等人以“校園貸”名義對高校學生實施非法放貸,在借款學生無法按期還款或無力償還時,,逼迫他們充當非法放貸業(yè)務員在高校擴展非法放貸業(yè)務,,牟取利益。胡玉等人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涉及本市高校多名學生,,造成2名學生退學,、5名學生休學的嚴重后果。
“套路貸”犯罪手段環(huán)環(huán)相扣,,強迫借款人償還所謂債務,,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大通區(qū)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盯化解金融市場風險,維護校園秩序和學生合法權益,,全力查辦案件,。成立了以檢察長為主辦人員的辦案組,經過多輪請示匯報,、案件分析研商,,對案件定性、事實,、證據(jù)收集,、固定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研判,確保案件辦理質量,,努力通過辦案來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記者 劉銀昌 通訊員 趙武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