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武先生剛學會玩微信,,最近他建了一個微信群,,并將幾位要好的朋友拉進群里,沒事就和幾位群友閑聊,。最近,,有一位群友居然在群里發(fā)布了一個不雅的段子,隨后就有其他群員向他私下提示:“群員發(fā)布不當言論,,一旦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或者違法的后果,,你作為群主,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蔽湎壬痛藛栴}向淮河早報、淮南網熱線提出咨詢:群員發(fā)布不當言論,,群主究竟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就武先生的相關訴求,,走訪了安徽志同律師事務所,,該所律師王永忠給出以下解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fā)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所稱的互聯網群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該規(guī)定要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規(guī)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fā)布,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但在現實中,,由于一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落實管理主體責任不力,部分群組管理者職責缺失,,造成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違法違規(guī)信息通過群組傳播擴散,,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群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wěn)定。這些行為一旦發(fā)生,,且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那么群主由于疏于對群員的管理,,就會承擔以下幾方面的法律責任:
一是民事責任。群主如不及時制止群員發(fā)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二是治安處罰。對群員發(fā)布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jiān)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三是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群主如果不行使監(jiān)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
(記者)
(本網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