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楊雪 姚記)5月19日,,田家庵區(qū)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人員為當事人趙某進行訴訟立案,并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將立案信息送達給趙某,。據(jù)悉,,為進一步優(yōu)化提升田家庵區(qū)法院訴訟服務水平和質量,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田家庵區(qū)法院推出“立案只跑一次”舉措,。
趙某家住蚌埠市,因與劉某發(fā)生買賣合同糾紛到田家庵區(qū)法院進行起訴,。案件在訴前調解階段由于原被告雙方未能達成調解合意,,流轉訴訟立案。立案人員根據(jù)訴前調解人員補齊的材料直接幫趙某進行立案,,趙某無需再次來到法院,。
此次田家庵區(qū)法院推出的“立案只跑一次”舉措,當事人在第一次來法院起訴時只需簽署“立案只跑一次”須知,,將姓名,、住址、電話,、銀行賬戶等相關信息留下,,案件在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遵循調解優(yōu)先,、平等調解的原則進行訴前調解登記,,調解期限為30天。調解成功的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的由訴前調解人員將案件送至立案窗口,,由立案人員進行立案。當事人只需在立案后七天內通過登記立案時收到的收費二維碼完成訴訟費的繳納,,無需再次來到法院,。并且預留的銀行賬戶信息可以在案件調解,、審理完畢生效后完成訴訟費退費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