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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玲)近日,,有市民向淮河早報、淮南網(wǎng)記者反映,,他在晚上開車時偶遇拖車,,而拖車上并沒有運載受損車輛,但拖車的警示燈不停閃爍特別刺眼,。他想知道,,對于拖車上警示燈的使用是不是有相應的管理規(guī)定?
根據(jù)該市民的反映,,淮河早報,、淮南網(wǎng)記者向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了咨詢。據(jù)宣教科民警介紹,,市民看到的拖車也是道路清障救援車輛的一種,,這類車輛可以安裝工程黃色警示燈。車輛上高速公路救援時,,必須安裝并使用標志燈具,,車身噴涂明顯標志。對于市民質(zhì)疑車輛在市區(qū)內(nèi)沒有執(zhí)行任務而使用警示燈的問題,,民警表示,,道路清障救援車輛晚間在路面上行駛時必須要開警示燈,因為此類車輛車體較長,,如果不開警示燈,,反而會給其它車輛增加危險隱患。所以,,當市民在路面上遇到道路救援清障車輛,,盡量遠離,不要緊跟車輛,。
(責編:湯寧 初審:孫繼奎 終審:沈國冰) |